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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陕学会【2023】01 号《关于开展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本着坚持正确导向、质量为先、公平公正、评建结合的评选原则,组织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院、系)进行自主申报、现场答辩,并由5位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现场评议,并对评选结果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现进行申报。

西安美术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