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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西安美术学院研究生班委会工作条例

第一条班委会是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的行政管理组织。

第二条班委会在研究生工作部与研究生会领导下、在各二级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工作小组、辅导员及班主任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班委会由研究生会直接考核管理。

第三条 班委会的主要任务是:

1. 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

1. 教育全班同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和法律,组织同学认真学习邓小平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积极响应“两学一做”的号召提高辨证思维能力和对各种理论思潮的鉴别能力。

2. 举办各种有益于青年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培养全班同学的集体观念,组织观念,树立良好的班风。

3. 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全班同学刻苦学习,积极参加“创三好”活动。

4. 每月研究生会组织各系班委召开一次班委会,检查工作,解决班级存在 的问题,表扬先进,批评帮助后进。

5. 学期工作应有计划,有总结。 第四条 班委会构成

研究生以每年级为单位成立班委会,以各系班长与每个年级的文化课班级

(学术班、专业班、在职班)的班长、团支书为研究生班委会委员。选拔年级 班委会班长、团总支书记兼任研究生会主席团助理,开展年级学术与校园文化活动。

班长:全面负责本班行政管理工作,主持召开班委会并带领全班同学搞好学习,对本单位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会、各二级培养单位的研究生工作小组、辅导员及班主任负责;积极配合研究生会的各项工作与活动。

团总支书记: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工作,组织团员和党员开展培训工作;积极带领本班同学履行团支部的各种组织工作;负责团费的收缴和管理;根据学生党支部的要求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积极配合研究生会的各项工作与活动。

学习委员:主要抓学习,协助纪律考勤;负责与文化课有关的各项工作。教育同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交流学习方法,搜集教学反映。

生活委员:认真做好学生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的评定准备;安排平时打扫教室、宿舍、清洁区卫生的具体工作;组织安排义务劳动;及时反映同学对伙食及后勤管理工作的意见。

文体委员:组织同学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文体委员也可由学习委员或生活委员兼任)。

第五条班委会干部由思想进步、工作热情积极、作风正派,并愿为同学服务的品学兼优的学生担任。

第六条 学生班委会每学年九月份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

第七条工作称职的班干部可在综合考评中加分(见综合考评条例);工作表现突出者,可评为优秀学生干部;对不适合从事班干部工作又未到改选期 限的现职班干部,辅导员及班主任在征得本单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予以调整。

第八条 本条例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研究生班委会综合考评例

1.研究生年级班委会总班长、团支书,根据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业绩等,每学期由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会评定德育加分(10分制),最高可加

6分(总班长、团支书需兼任研究生会主席团助理职务,加分可叠加)。

2.研究生班委会学术班、专业班、在职班班长、团支书,根据工作态度、 工作效率、工作业绩等,每学期由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会评定德育加分(10分制),最高可加6分(班长、团支书如有兼任研究生会职务,加分可叠加)。

3.研究生班委会各系班长、团支书,根据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业绩等, 每学期由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会评定德育加分(10分制),最高可加3分(班 长、团支书如有兼任研究生会职务,加分可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