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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西安美术学院(美术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本培养方案的制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为依据,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宗旨。依托周秦汉唐文化传统、西北民族 民间艺术传统、延安文艺传统、长安画派、黄土画派的艺术传统,立足西安, 辐射西北,面向全国,吸收国内外先进的艺术知识和理论,以具有与当代先进 文化知识相融合的艺术理念,活跃国际艺术和艺术教育交流,扩大学术开放的 视野,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国际文化交流服务。本培养方案切实遵循博士研究生教育的规律,同时反映艺术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教学、科研特点、特色, 是艺术学科博士研究生各专业(方向)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性方案和基本要求,也是各专业(方向)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和安排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坚实广博的美术学基础理论,具备独立专业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较强的专业精神与文化素养。

2.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历程与研究现状,建立科学的研究方法,并形成自己的学术关注点。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在掌握系统的专业理论的基础上, 要求具备较高的艺术创作能力,力求在本专业领域中获得创造性成果。

3.熟练的掌握一门外语,能利用外语熟练阅读本专业资料、撰写论文,具有一定的进行学术交流的口语能力。

4.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及信息检索方法,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5.毕业后能够胜任高等院校、专业研究机构的科研、教学、管理、艺术创作、理论研究及相关工作。

二、研修年限

博士研究生研修年限为四年。第一年学习博士学位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其余三年进行专业研究、课题研究及撰写学位论文。博士研究生的学制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三、培养计划及课程设置

培养计划由导师根据专业(或研究方向)要求以及博士研究生的个人实际情况而制定。培养计划应在学生入校后半年内制定完成并交学院研究生部备案。

培养计划主要内容:

1.学位课:

公共课3-4门,其中包括学位外语、第二外语(选修)、政治理论、艺术理论等课程。

专业课3-4门,其中2-3门为主修,1-2门为选修,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的专业方向具体安排。

2.必修课: 教学实践课程:由导师协调,参与校内外本科教学,承担本科生的课堂教学、

实习或论文指导等,总工作量不少于三周。学术活动课程:主要为举办学术讲座、参加学术会议、举办展览等,在学

期三类学术活动的次数不少于3次,其中学术会议指与会发言,或者有论文入选会议论文集。

3.选修课:

在学院各研究方向设置的博士生课程中选修1—3门。 考核方式为:

1)考试。

2)考查。

3)论文(论文、读书报告、课程小结)。

4)专业研究及学位论文(论文占60%,专业研究成果占40%)。 课程单科成绩考核实行百分制。各科成绩须达到75分,才能取得相应学分。

外语成绩的考核根据国家和本院研究生处的有关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的课程总量实行学分制,修满28学分方可毕业和申请学位。

对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加修硕士专业课程2学分,方可毕业和申请学位。

4.科学研究及学术活动:在导师的主导下制订学术研究的具体工作计划,包括科研课题、学术考察以及围绕学位论文的写作计划、教学实践及社会实践的时间安排等,以量化阶段性研究成果。

为了了解本学科学术研究的前沿成果,把握国际国内相关学术领域的最新动态,培养理论创新能力,顺利完成学业,博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和艺术实践。

1)帮助导师收集课题研究资料或直接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协助导师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论文写作。

2)观摩、学习。根据学术研究需要,参观美术作品展、设计艺术展、电影(展映)、摄影展等各种艺术展览和展示。

3)发表学术论文和美术作品。博士研究生入学后至博士学位申请前,应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省级以 上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美术作品2件。发表论文应以第一作者署名并与研究方向一致,且必须以西安美术学院作为第一通讯单位。每篇论文的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举办学术报告、出版专著、举办作品展览以及发表论文、作品等,均须以西安美术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名义进行,否则不予计算学分。

5.理论研习、文献查询与创作实践: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个人的专业定位与学术关注点,查阅

研究本专业与相关领域的论文、文献、档案、图像及网络信息。有计划地进行 与之相关的专业论著以及其他书目的研读。在掌握艺术创作方法论的基础上,努力创作出具有学术研究高度,富于思想性、探索性和艺术性的美术作品。

四、培养方式

1. 导师负责制: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培养方式以学术研究与理论写作为主。

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中负主要责任。同时,在博士生的培养过程中,应贯彻集中授课与个别指导相结合、启发

讲授与研究生自学相结合的原则,导师要注重培养研究生的独立研究能力。鼓 励和支持学术研究的原创性。及时发现能够填补学科研究空白、具有很高学术 价值的研究课题,提升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独立进行学术研究和艺术创作的能力。

2.有关研究方向的课程及史料、参考书籍的选读、研究,可由导师以专题形式或开列书目(论著目录)进行讲授或讨论。博士研究生根据导师的指导计 划和安排,积极主动地完成相关的专题报告、学术论文以及美术创作,由导师审阅后评定成绩。

3.导师应注重培养博士研究生孜孜以求的实践精神与动手能力,如艺术鉴赏能力、田野考察、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掌握一种以上与研究方向相关的艺术制作技艺、写作技巧、摄影技术等。

4.博士研究生在研修期间,要在导师的指导下,有目的地外出参观考察。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工作、学术论文、学术讲座、学术报告、参加展览是学位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按学术规范进行。

5.导师应要求博士研究生认真学习政治理论课程,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公益等活动。

五、学位论文及专业研究成果

1.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及专业研究成果是衡量美术学博士研究生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授予

标准的重要依据,撰写学位论文及进行专业研究成果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主要环节。

博士学位论文及专业研究要求:

1)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尽快确定研究课题,

(含专业创作研究及论文选题两部分)并于第二学年提交开题报告和专业研究方案。经开题报告小组(3—5人)审定通过后,方能进行。在论文研究过程中,如果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选题报告,题目否定后应在3个月后再次开题论证。

2)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在本学科掌握了坚实广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较为广博的人文学科素养。学位论文应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和学术价值,也要有科学、严谨的研究方法。要做到资料翔实、观点明确、论证充分、分析透彻、文风畅达、见解独到,应具有填补本学科研究空白或超 越已有研究成果的意义和价值。美术创作应在本体、形式、风格研究与实践的基础上,关注当下社会生活,逐步确立自己的艺术风格和面貌。

3)撰写学位论文必须严格按照《西安美术学院学位论文规范》所规定的要求进行,字数不得少于5万字。

4)所有的博士学位论文,都将收入CNKI(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中国优秀博士论文数据库。学位论文在答辩前,作者和导师都应签署《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

5)写作要求:美术学博士学位论文限于美术学学科研究范畴,即以创作活动的历史与现实实践为对象,根据其学理性内涵及社会性内涵的研究心得撰 写而成。论文选题应有明显而实际的学科背景和学术发展价值。关系到学科发 展的历史、现实和未来,关系到学科的审美、文化等人类文明经验内涵;关系 到美术创作的主体、理念、经验及技术;关系到美术史现象及当下的美术创作及审美冲突;关系到美术与社会的对接、协调与整体运行等。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可以是一个完整的研究项目,也可以是某一领域的研究综述,但均应有一定 的技术性、全局性和工作量要求。论文要有较完备的理论基础与资料基础,具有前沿性、完整性与创新性。

2.专业研究成果: 在读期间应积极参加各级美术作品展览。毕业时举办与研究方向一致的《专

业研究个人成果展览》。

3.学位论文答辩及专业研究成果展览:美术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严格按照《西安美术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

作条例》要求进行。

专业研究成果未获通过或论文答辩不通过者,可在2年内修改完成,申请重新展览和答辩,第2次展览或答辩仍未获通过者,取消其博士学位申请资格。 答辩与研究成果展览延期一般不超过2年。

本培养方案自2012级博士研究生起执行。

西安美术学院 二0一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