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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西安美术学院(艺术理论)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本培养方案的制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为依据,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宗旨。依托周秦汉唐文化传统、西北民族 民间艺术传统、延安文艺传统、长安画派、黄土画派的艺术传统,立足西安, 辐射西北,面向全国,吸收国内外先进的艺术知识和理论,以具有与当代先进 文化知识相融合的艺术理念,活跃国际艺术和艺术教育交流,扩大学术开放的 视野,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国际文化交流服务。本培养方案切实遵循博士研究生教育的规律,同时反映艺术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教学、科研特点、特色, 是艺术学科博士研究生各专业(方向)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性方案和基本要求,也是各专业(方向)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和安排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旨在培养掌握坚实广博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艺术学理论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的学术研究能力,并能做出创造性成果,能够胜任教育、科研、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是: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和强烈的 事业心。

2.治学态度严谨,运用科学而有效的研究方法,在艺术学理论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广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力求在艺术学理论领域的前沿研究中有所建树,形成自己的研究方向和专业特长。

3. 熟练的掌握一门外语,能利用外语熟练阅读本专业资料、撰写论文,具 有一定进行学术交流的口语能力。根据研究需要可选修第二外语。

二、研修年限

研修年限为四年。其中第一年学习博士学位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其余三年进行课题研究和撰写论文。博士研究生的学制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2年。

三、培养计划及课程设置

培养计划由导师根据专业(或研究方向)要求以及博士研究生的个人实际情况而制定。培养计划应在学生入校后半年内制定完成并交学院研究生部备案。

培养计划主要内容:

1.学位课:

公共课3-4门,其中包括学位外语、第二外语(选修)、政治理论、艺术理论等课程。

专业课3-4门,其中2-3门为主修,1-2门为选修,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的专业方向具体安排。

2.必修课: 教学实践课程:由导师协调,参与校内外本科教学,承担本科生的课堂教学、

实习或论文指导等,总工作量不少于三周。学术活动课程:主要为举办学术讲座、参加学术会议等。在学期间至少在

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范围内开设2次学术报告会,或有计划帮助硕士生、本科生组织学术讨论活动(会议)。在研期间至少参加1次学术会议,并与会发言, 或者有论文入选会议论文集。

3.选修课:

在学院各研究方向设置的博士生课程中选修1—3门。 考核方式为

1.考试;

2.考查;

3.论文(论文、读书报告、课程小结)。 课程单科成绩考核实行百分制。各科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外语成绩的考核根据国家和学院研究生处的有关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的课程总量实行学分制。修满28学分方可毕业并申请学位。

对跨学科及以同等学力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加修硕士专业课程2学分,方可毕业和申请学位。

四、培养方式

1.导师负责制。博士研究生实行导师负责制。培养方式以学术研究与理论写作为主。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中负主要责任。同时,在博士生的培养过程中,应贯彻集中授课与个别指导相结合、启发

讲授与研究生自学相结合的原则,导师要注重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和独立研究能力。

2. 有关研究方向的文献资料、参考书籍的选读、研究,可由导师开列专题或书目(论著目录) 进行辅导或者学术研讨。研究生根据导师的布置完成相关 的专题报告或论文,由导师审阅后评定成绩。

3.在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导师应鼓励和支持博士研究生从事对艺术学理论学科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提倡发现具有填补空白价值的学术课题。

4.博士研究生在研修期间,要在导师的指导下有目的地外出参观考察。博士研究生的科研工作、学术论文、学术讲座、学术报告是学位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按学术规范进行。

5.在攻读学位期间至少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发表论文4篇,其中核心刊物2篇。发表论文应以第一作者署名并与研究方向一致,且必须以西安美术学院作为第一通讯单位。每篇论文的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举办学术报告、出版专著、举办作品展览以及发表论文、作品等,均须以西安美术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名义进行,否则不予计算学分。

6.导师应要求研究生认真学习政治理论课程,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公益等活动。

五、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衡量博士研究生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授予标准的重要依据。撰写学位论文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主要环节。对撰写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是:

1.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尽快确定研究课题。并于第二学年提交开题报告,经开题报告专家小组审定通过后,方能进行具体的撰写工作。开题报告专家小组由本研究领域教授3—5人组成。开题报告未通过者,须三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开题。

2.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在艺术学理论学科掌握了坚实广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较为广博的人文学科素养。学位论文应有较高的理 论和学术价值,要有科学而严谨的研究方法,要做到资料翔实、观点明确、论证充分、分析透彻、文风畅达、见解独到,应具有填补本学科研究空白或超越已有研究水准的意义和价值。

3.学位论文必须严格按照《西安美术学院学位论文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写作,字数不得少于10万字。

4.所有的博士学位论文都将加入CNKI(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中国优秀博士论文数据库,学位论文在答辩前,作者和导师都应签署《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

六、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应严格按照《西安美术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条例》要求进行。论文答辩不合格者,可在二年内修改完成,申请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本培养方案自2012级博士研究生起执行。

西安美术学院 二O一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