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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研究生处处长职责

1.主持研究生处整体工作,负责制定全处研究生教育和学位点建设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管理、审核、监督研究生处经费的使用。

3.组织制定、修订有关研究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4.全面负责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教学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

5.组织开展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工作。

6.组织研究生教育研究、开展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学术交流。

7.领导协调部门各科室工作,组织业务学习。

8.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