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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西安美术学院关于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条件和奖励办法

 

为鼓励研究生在校学习期、美全面发,形成良好校促使学生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凡在本院学习期满一学年以上统招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评 。评选内容“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学 生总数的 5%;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掌握在学生干部总数的 5%左右。

二、评选时间

每学年四月份评选上一学年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三、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   思想品德。热爱社会主义国,拥护党的路线、方、政;坚持 四项基本原,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集体活,并能起到模范带头作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品德优良;有理想,有道德,遵纪守法。

2.   学习。学习目的明,态度端,有求实严谨的科学学,专业思 想牢,勤奋学,较好地掌握基础理、专业知识与基本技,各科学习成 绩优秀学习上能开展互助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取得明显成; 各门功课平均成绩 80 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 80 分。

3.  身体好讲究卫生衣着整洁身体健康自觉坚持经常性的体育锻炼。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选为三好学生:

(1) 违反公共道德,违法乱纪,道德品质败坏者;

(2) 违反校规校纪,在本学期内受过校纪处分者;

(3) 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关心集,组织纪律涣,不参加政治活动 和院、系、班级的各项活动者;

(4) 不参加集体劳动不爱护公物不讲卫生自私自利不团结同学

(5) 单科成绩低于 80 分,在考试中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者;

(6) 迟到、早退九次或旷课三节者;

(7) 不积极参加文艺、体育活动者;

(8) 酗酒、抽烟,在院内外打架斗殴、偷盗者;

(9) 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者;

(10) 一学年内三次以上无故夜不归宿者;

(11) 一学年内三次以上内务卫生检查不合格者;

(12) 未参加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者。

四、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   接近三好学生条,各科学习成绩在良好以,平均分 80 分以单科成绩不低于 75 分。

2.  对自己负责的工作积极主动顾全大局民主作风好善于团结同学, 并能很好地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同学努力学习遵守纪律讲文明讲道德, 热心为同学服。以身作,任劳任,敢于批评不良倾,积极组织同学完成院系下达的各项任,及时向组织汇报学生的意见和要求以及学、生活方 面存在的问题,工作成绩显著。

3.  组织同学积极参加文体活动。

五、评选办法

1.  在班会上由个人小结同学评议提出初步名单 ( 也可由辅导员提名优秀学生干部也可由院学生会提名 )

2.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初选名单经二级培养单位审定后填表上报研 究生处进行评定、审批。

六、表扬与奖励

1.  凡被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奖品。

2.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研究生处公布表彰。

3.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

七、本办法解释权在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