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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西安美术学院(全日制)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1、培养目标 艺术硕士的培养目标是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

得者应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 及独立的设计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本专业的多种艺术表现形式。

2、培养要求

(1)   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良好的艺术专业素质和职业道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   具有系统的美术专业知识或系统的设计专业知、高水平的美术创作 能力或艺术设计能力与创新力。

(3)  能够较熟练地掌握运用一门外语。

二、适用专业领域 本培养方案适用于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所覆盖的各个研究方向。 三、招生对象 全日制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

生和具备有同等学力人员。

四、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实行集中授课与导师负责制相结,并聘请高水平的校外艺术家配合指导 艺术实践。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

五、考试要求

课程学习和各种教学实践环,均需按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必修课程 的考核一律采取考试方。选修课程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艺术实 、专题讨、文献阅读等必修环节的考,采取考查的方式进。考查主要根据平时完成的作业数量和质量由指导教师或有关教师写出评语或考查结果, 记入学生成绩。考(考试或考)及格与不及,均以百分制记。考核 不及格,经导师同意,允许补考一。整个学习期,补考不及格或无故 不参加考试者,取消申请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资格。

六、课程设置及要求  

在遵循艺术学科研究生教育一般规律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 在培养过程中突出专业特,以实践为主并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教学 采用面、自、讨论和创作实践相结合的方。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 分为公共、专业课和选修。公共课旨在提高学生的审美体,增强其理解 作、表现作品和把握作品风格的能;专业课旨在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和综合 修,使学生的专业技术水平从实践和理论修养两方面都得到提;选修课旨 在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研究生课程设置表(三年)

 

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 / 模块

学分

备注

 

 

 

公共课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美术理论

外国语

艺术理论讲座课程 ( ) 艺术理论讲座课程 ( )

2

4

4

1

1

 

 

 

由研究生处具体安排,第 一学年完成

 

 

 

 

专业课

 

 

专业必修课

 

 

 

 

32

 

 

由各二级培养单位安排,

(大 16 学时 1

实践环节应不少于 30 学分。

 

专业实践

选修课

各学科专业选修课

6

研究生处安排

 

 

七、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是对毕业作品创作实践所进行的理论思考与阐,选题上要与创 作实践相结。字数不低 12000 。论文开题报、撰写格式及体例要求严 格遵照《西安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执行。

八、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应着重审核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方法和技术手段 解决所从事艺术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及其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新方。 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并经研究生 处审查后成绩合格者,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应 2 位专家评(学校一,校外一,如有一位专家不同 意学位论文答辩则应按其修改后再次送,评审合格后方可进行答,否则取 消其学位申请资,修改后下一年度重新申请学 2 位评审专家都不同意 答辩则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修改后下一年度重新申请学位。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 5 位专家组,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 1-2 名相 关学科校外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答辩期间导师列席,但不担任答辩委员。

九、毕业创作要求与评审

要求每位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 5 件以上能代表自己最高艺 术水平的创作作;设计类研究生须提供一套以上完整的设计方,经院学位 评定委员会评审投票,获三分之二通过者,方有资格进入学位授予程序。

十、学位授予

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按照培养方案规定要,成绩合、完成学位 论文并通过答、毕业创作通过评审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由院学位评定委 员会审核批准并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各研究方向依据《方》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制定各自研究方向的

实施细则与教学计划。 本《方案》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