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教育管理

西安美术学院研究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干部招聘制度

一、招聘的目的在于实现研究生会干部的新老交接,培养和壮大研究生会干部的队伍,保障研究生会工作的连续性。

二、招聘的对象为我院正式注册的研究生。 三、招聘的人员、数量和工作方向由各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招聘

工作由主席团统一安排。 四、招聘条件:

1. 能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 学习成绩优秀,具有组织能力。

3. 具有工作热情和为广大师生服务的愿望。

4. 有一定的社交能力,能体现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和精神风貌。

5. 爱好广泛并有特长者优先考虑。 五、招聘办法:

1. 在统一招聘时间内,到研究生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并详细填写招聘表格。

2. 通过面试,由各部门对所应聘人员进行当场考核,合格人员经究生处批准后方能进入研究生会工作,并经两个月试用后方为正式干部。

3. 经招聘录用的新干部必须详细填写研究生会干部档案。

第二部分 干部任免制度

一、研究生会常务委员会成员在学代会召开期间经选举产生,任职到新的一届学代会召开,在此期间由于常委毕业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候补常委中按票数多少顺次替补。

二、研究生会主席、秘书长、副主席由研究生会全委会选举产生,并由研究生处任命,直接向常委会负责。

三、院研究生会各部部长由研究生会主席向常委会和院研究生处推荐,经常委会和院研究生处审核后方能任命,各部部长直接受研究生会主席的领导,并向主席负责。

四、学生会各部副部长由部长推荐,经常委会审核后任命,直接向各部部长负责。如有若干副部长时,则要设一常务副部长。

五、研究生会副部长以上干部若出现不宜继续任职的情况时,应由主管部门向常委会或全委会提出免职议案,并经常委会和院研究生处批准免职。

六、各部的委员由部长或副部长直接从研究生会成员中任命,委员向部长或副部长负责,委员的免职需由常委会批准。

七、各部的干事由招聘产生,直接向委员负责。经两个月试用合格后,才能成为研究生会正式干部,干事的免职由各部部长全权负责。

第三部分 值班、考勤制度

一、各部门应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值班安排和值班人员工作职责。二、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值班期间不得无故擅自离岗。 三、值班人员应在部门值班日志上签到,并做好当天的值班工作记录。 四、值班人员因故不能出勤的,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安排他人代

为值班。 五、请假必须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并通知秘书长。

1. 干事请假应及时填好请假表,经部长批准方可生效,部长请假需要由分管副主席批准。

2. 研究生会干部如要辞职,需提前一月要向本部部长与人事部提交辞职申请书面报告;若批准辞职,应交回工作证件和工作资料,开会时公布免职通知, 并记入档案。

六、值班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应做到热情大方、举止文明、言语得体。 七、值班人员应遵守其他各项研究生会工作制度。 八、值班人员之间应做到关系和谐、方向一致,在完成本部工作基础上,

有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的义务。 九、院研究生会全体成员应积极参加学院、研究生处和研究生会自己组织的公益劳动和各项文体活动,并计人考勤,一般不予准假。 十、迟到、早退两次者计一次缺勤,一学期无故缺勤二次者,按自动放弃

干部资格处理。十一、各部门的值班和考勤情况由秘书长统一检查,并作为考核的重要依

据,记录存档。

第四部分 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每月根据人事考核及各部门成员的工作完成情况,形成积分制(10分制), 并公示。增加部门成员工作积极性,使各部门之间形成良性竞争。

2.每年各部门根据人事考核积分及工作情况评选出优秀学生干部,以各部门参评对象人数规模为基础,超过10人(含10人)可推选两名候选人,未达

到10人推选一名候选人。 二、惩罚制度

1.根据人事考核积分,对有损研究生会形象、工作不到位、多缺勤者减10分;

2.工作态度差、参加校园活动少、多缺勤迟到等不良现象者减7分;多次迟到和早退者减4分。

3.工作效果一般,参加院系活动少,有迟到和早退现象者0分。 三、加分规则

1.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根据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业绩等,每学期由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会评定德育加分(10分制),最高可加10分(主席团成员可兼任班级班干部、团总支书记等,加分可叠加)。

2.研究生会副部长级以上成员含主席团助理,根据工作态度、工作效率、 工作业绩等,每学期由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会评定德育加分(10分制),最高可加8分(研究生会如有兼任班长、团支书等职务,加分可叠加)。

3.研究生会干事级别成员,根据工作态度、工作效率、工作业绩等,每学期由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会评定德育加分(10分制),最高可加6分(研究生会如有兼任班长、团支书等职务,加分可叠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