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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

西安美术学院校园文化活动“先进工作者、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和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丰富校园生活、提高校园文化活动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1.  校园文化活动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二级培养单位辅导员。

2.  校园文化活动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各二级培养单位。

3.  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在我院正式注册的博士硕士研究 生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时间

每学年四月份评选上一年的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三、评选条件 校园文化活动先进工作者的基本条:热、关心校园文化活,积极参

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校园文化活,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研究生参加院系各项校园 文化活,组织有、气氛活,一年内有两次以上大型活动获院级及以上比 赛奖励。

校园文化活动先进集体的基本条:所在部门的党政领导关、重视研究 生工,认真履行学院研究生管理工作的有关政,能基本保障本部门研究生 开展参加各项校园文化活动所需经费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并有自己特长的活动节目。

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的评选范:热爱学生活,为集体的各项学生活 动献计献,认真组织学生活,积极参加院系各项校园文化活,个人一年 内至少三次以上参加各项校园文化活,同时自己参加的项日至少有两次以上 获院级奖励或一次以上省级奖励。

四、评选内容及比例

校园文化活动先进工作者全院评选 34 名; 校园文化活动先进集体全院评选二个; 校园文化活动先进个人不超过学生基数的 2%。

五、评选办法

先进工作:由研究生处召开全体研究生辅导员会,并在会上进行民主 评选或者由研究生处根据每个人的工作情况予以决定。

先进集:由研究生处召开全体研究生辅导员会,由各部门指定代表对 自己本部门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发,并在会上进行民主评选或者由研究生处根 据每个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予以决定。

先进个人:由各系辅导员及研究生处根据学生平时的情况予以推荐。

六、奖励办法

1.  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先进集体”者授予相应称号,颁发奖牌。

3.  凡被评为“先进个人”的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4.   凡学生个人参加省级文体活动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可另外分别获 300 元、200 元、100 元的物质奖励。

5.   15 人以内 ( 15 ) 规模的集体文体活动项目参加省级文体活动比 赛获一、二、三等奖者集体可另外获得 1000 元、800 元、600 元的物质奖励。

6.   16 人以上 ( 16 ) 规模的集体文体活动项目参加国家级文体活动 比赛获一三等奖者集体可另外获得 1500 1200 1000 元的物质奖励。

7.  以上 4-6 条中根据综合考评条例予以加分。

8.  以上荣誉获得者由研究生处公布表彰。

七、本办法由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