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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

西安美术学院(设计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本培养方案的制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为依据,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宗旨。依托周秦汉唐文化传统、西北民族 民间艺术传统、延安文艺传统、长安画派、黄土画派的艺术传统,立足西安, 辐射西北,面向全国,吸收国内外先进的艺术知识和理论,以具有与当代先进 文化知识相融合的艺术理念,活跃国际艺术和艺术教育交流,扩大学术开放的 视野,为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和国际文化交流服务。本培养方案切实遵循博士研究生教育的规律,同时反映艺术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教学、科研特点、特色, 是艺术学科博士研究生各专业(方向)培养方案制定的指导性方案和基本要求,也是各专业(方向)制定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和安排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人文社会学科方面掌握坚实广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设计学专门知识,具备较强的学术创新研究能力,从事设计学研究、教学及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人文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2.治学态度严谨,掌握系统设计学科的专业理论知识,具有当代国际视野,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历程与研究现状,能够通过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独立展开研究,并取得一定创造性科研成果。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备熟练的阅读能力,较好的写作、翻译能力和一定的听说能力。能够以外语为工具,熟练进行本学科的研究和学术交流,掌握设计学科国际前沿动态。

二、研修年限

本学科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为4年,博士研究生学制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全部课程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及专业研究工作不少于3年。

三、培养计划及课程设置

1.培养计划 设计学科博士生应该具较强的设计研究、创新能力;应该掌握系统、深入、广博的人文学

科知识和相应的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知识。设计学科博士生必须拥有广泛的知识面和多学科知识结构体系,全面和深入的掌握本研究领域的理论与方法。要求能够广泛地、辩证地阅读设计学科文献和学科领域中的一手资料,以及研读艺术学、美术学、工程技术、材料科学等领域的相关学术论文。

本学科博士生应成为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并具有强烈责任感的学术研究工作者,在研究方法上有

所创新。必须注重对历史文化的传承,对现代设计文明 的理解和对未来设计趋势的把握。必须关注中西文化的相互影响和交流,以及世界学术思潮的发展,关注国际前沿学术研究的历史、现状与发展趋势等。

设计学博士生入学后,应根据设计艺术学科博士生培养方案,结合博士生个人特点,由博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共同制定培养计划。在学生入学后半年内将培养计划报研究生部备案。

2.课程设置博士研究生的课程教学应以公共课集中授课与个别授课相结合的方式完

成。公共课课程设置以讲授为主,专业课程设置以讲授与研讨结合的方式为主, 强调培养博士研究生学习的主动性,以及独立展开科研工作的能力。

1)学位课:

公共课3-4门,其中包括学位外语、第二外语(选修)、政治理论、艺术理论等课程。

专业课3-4门,其中2-3门为主修,1-2门为选修,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的专业方向具体安排。

2)必修课: 教学实践课程:由导师协调,参与校内外本科教学,承担本科生的课堂教学、实习或论文指导等,总工作量不少于三周。学术活动课程主要为举办学术讲座、参加学术会议、举办展览等,在学期三类学术活动的次数不少于3次,其中学术会议指与会发言,或者有论文入选会议论文集。

3)选修课: 在学院各研究方向设置的博士生课程中选修1—3门。

博士研究生的课程总量实行学分制,修满28学分方可毕业和申请学位。对跨学科和以同等学力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加修硕士专业课程2学分,方可毕业和申请学位。

课程单科成绩考核实行百分制。各科成绩须达到75分,才能取得相应学分。 外语成绩的考核根据国家和本院研究生处的有关规定进行。

考核方式为:

1)考试。

2)考查。

3)论文(论文、读书报告、课程小结)。

4)专业研究及学位论文(论文占60%,专业研究成果占40%)。设计学博士生的课程考核实行学分制,修满28学分后,方可申请答辩。

跨学科及以同等学历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加修硕士专业课程2学分,方可申请答辩。

课程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可以考试或考查方式进行,具体考核方式由授课教师或博士生导师安排。

设计学博士生在读期间,各科成绩需达到75分,方可取得相应学分。外语成绩的考核根据国家和本院研究生部的相关规定进行。 设计学博士生课程设置根据《西安美术学院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完成。 四、培养方式

1.导师负责制

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培养方式以学术研究与理论写作为主。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各个环节中负主要责任。

博士生导师应根据本学科培养的要求因材施教。在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中,导师应鼓励和支持博士研究生从事对设计学科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提倡发现具有填补空白价值的学术课题。

有关研究方向的文献资料的阅读与学习,由博士生导师开列专题书目,进行辅导或者学术研讨。

2.科学研究与教学实践在导师的主导下制订学术研究的具体工作计划,包括科研课题、学术考察

以及围绕学位论文的写作计划、教学实践及社会实践的时间安排等,以量化阶段性研究成果。

为了了解本学科学术研究的前沿成果,把握国际国内相关学术领域的最新动态,培养理论创新能力,顺利完成学业,博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和艺术实践。

1)帮助导师收集课题研究资料或直接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协助导师指导本科生的毕业论文写作。

2)观摩、学习。根据学术研究需要,参观美术作品展、设计艺术展、电影(展映)、摄影展等各种艺术展览和展示。

3)发表学术论文和美术作品。博士研究生入学后至博士学位申请前,应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其中核心期刊不少于1篇。发表 论文应以第一作者署名并与研究方向一致,且必须以西安美术学院作为第一通讯单位。每篇论文的字数应在3000字以上。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举办学术报告、出版专著、举办作品展览以及发表论文、作品等,均须以西安美术学院博士研究生的名义进行,否则不予计算学分。

4)理论研习、文献查询与创作实践。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个人的专业定位与学术关注点,查阅研究本专业与相关领域的论文、文献、档案、图像及网络信息。有计划地进行与之相关的专业论著以及其他书目的研读。在掌握艺术创作方法论的基础上,努力创作出具有学术研究高度,富于思想性、探索性和艺术性的美术作品。

3.专业研究的要求博士研究生应在经审查通过的开题报告专业研究范围内从事研究,研究工作量累计应不少于15个月。其研究应具有创新性,且能达到较高水平。 专业研究的成果要在毕业时公开展示。

五、学位论文要求

博士生入学后在导师指导下,明确科研方向,收集资料,阅读文献,明确研究方向。一般在第二至第三学期通过开题报告并制定论文工作计划。博士生应根据论文工作计划分阶段在教研室、学术会议上报告科研和论文工作的进展情况。

1.博士学位论文及专业研究要求:

1)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或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尽快确定研究课题,

(含专业创作研究及论文选题两部分)并于第二学年提交开题报告和专业研究方案。经开题报告小组(3—5人)审定通过后,方能进行。在论文研究过程中,如果论文课题有重大变动,应重新做选题报告,题目否定后应在3个月后再次开题论证。

2)学位论文应表明作者在本学科掌握了坚实广博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并具有较为广博的人文学科素养。学位论文应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和学术价值,也要有科学、严谨的研究方法。要做到资料翔实、观点明确、论证充分、分析透彻、文风畅达、见解独到,应具有填补本学科研究空白或超 越已有研究成果的意义和价值。美术创作应在本体、形式、风格研究与实践的基础上,关注当下社会生活,逐步确立自己的艺术风格和面貌。

3)撰写学位论文必须严格按照《西安美术学院学位论文规范》所规定的要求进行,字数不得少于5万字。

4)所有的博士学位论文,都将收入CNKI(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中国优秀博士论文数据库。学位论文在答辩前,作者和导师都应签署《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

2.写作要求:设计学博士学位论文限于设计学学科研究范畴,即以创作活动的历史与现

实实践为对象,根据其学理性内涵及社会性内涵的研究心得撰写而成。论文选 题应有明显而实际的学科背景和学术发展价值。关系到学科发展的历史、现实和未来,关系到学科的审美、文化等人类文明经验内涵;关系到设计创作的主体、理念、经验及技术;关系到设计史现象及当下的设计创作及审美冲突;关系到 设计与社会的对接、协调与整体运行等。论文所涉及的课题可以是一个完整的 研究项目,也可以是某一领域的研究综述,但均应有一定的技术性、全局性和 工作量要求。论文要有较完备的理论基础与资料基础,具有前沿性、完整性与创新性。

3.专业研究成果:在读期间应积极参加各级美术作品展览。毕业时须举办与研究方向一致的

《专业研究个人成果展览》。

4.成果创新性要求:设计学博士学位论文要突出创新性和先进性。博士学位论文中提出的结论

和建议,应以自己的科研、实践结果为依据,并在某一方面有所突破具有创新性;最终形成的成果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设计学博士学位论文允许采用实验设计类论文,但要求论文参照工程实验类论文写作方式。设计方案先进可行,数据准确,程序清晰可靠且有明确的实验结论及相关数据资料;设计符合相应行业标准,技术文档齐全,设计结果有实施印证或通过专家评估。

论文写作过程中应包括若干反映研究进度及实际成效的辅助性阶段成果,如:在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部分内容,申请或获得专利或科研奖励、通过技术鉴定、取得实际应用等。

5.学位论文答辩及专业研究成果展览设计艺术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严格按照《西安美术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

予工作条例》要求进行。

专业研究成果未获通过或论文答辩不通过者,可在2年内修改完成,重新申请第2次展览或答辩仍未获通过者,取消其博士学位申请资格。答辩与专业研究展览延期一般不超过2年。

本培养方案自2012级博士研究生起执行。

西安美术学院 二O一二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