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培养工作

西安美术学院(全日制)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及要求

1、培养目标艺术硕士的培养目标是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获

得者应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及独立的设计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本专业的多种艺术表现形式。

2、培养要求

(1) 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良好的艺术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 具有系统的美术专业知识或系统的设计专业知识、高水平的美术创作能力或艺术设计能力与创新力。

(3) 能够较熟练地掌握运用一门外语。

二、适用专业领域 本培养方案适用于美术学、设计学两个一级学科所覆盖的各个研究方向。 三、招生对象全日制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

生和具备有同等学力人员。

四、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实行集中授课与导师负责制相结合,并聘请高水平的校外艺术家配合指导艺术实践。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

五、考试要求

课程学习和各种教学实践环节,均需按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必修课程的考核一律采取考试方式。选修课程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艺术实践、专题讨论、文献阅读等必修环节的考核,采取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查主要根据平时完成的作业数量和质量,由指导教师或有关教师写出评语或考查结果,记入学生成绩单。考核(考试或考查)及格与不及格,均以百分制记分。考核 不及格者,经导师同意后,允许补考一次。整个学习期间,补考不及格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取消申请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资格。

六、课程设置及要求

在遵循艺术学科研究生教育一般规律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在培养过程中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并兼顾理论及内在素质的培养;教学 采用面授、自学、讨论和创作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课程设置 分为公共课、专业课和选修课。公共课旨在提高学生的审美体验,增强其理解 作品、表现作品和把握作品风格的能力;专业课旨在提高学生专业技能和综合 修养,使学生的专业技术水平从实践和理论修养两方面都得到提高;选修课旨在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研究生课程设置表(三年)

课程类型

课程名称/模块

学分

备注

公共课

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 美术理论

外国语

艺术理论讲座课程(一)艺术理论讲座课程(二)

2

4

4

1

1

由研究生处具体安排,第 一学年完成

专业课

专业必修课

32

由各二级培养单位安排,

(大于16学时为1学分)

实践环节应不少于30学分。

专业实践

选修课

各学科专业选修课

6

研究生处安排

七、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是对毕业作品创作实践所进行的理论思考与阐释,选题上要与创作实践相结合。字数不低于12000字。论文开题报告、撰写格式及体例要求严格遵照《西安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执行。

八、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阅,应着重审核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所从事艺术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其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 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并经研究生处审查后成绩合格者,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应有2位专家评审(学校一名,校外一名),如有一位专家不同意学位论文答辩则应按其修改后再次送审,评审合格后方可进行答辩,否则取 消其学位申请资格,修改后下一年度重新申请学位;若2位评审专家都不同意答辩则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修改后下一年度重新申请学位。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有5位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1-2名相关学科校外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答辩期间导师列席,但不担任答辩委员。

九、毕业创作要求与评审

要求每位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有5件以上能代表自己最高艺术水平的创作作品;设计类研究生须提供一套以上完整的设计方案,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投票,获三分之二通过者,方有资格进入学位授予程序。

十、学位授予

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按照培养方案规定要求,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毕业创作通过评审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并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十一、各研究方向依据本《方案》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制定各自研究方向的

实施细则与教学计划。 本《方案》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