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西安美术学院2017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简章

    西安美术学院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招收美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研究人员资格。为满足科研工作的需要,我院常年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就招收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

   2、取得博士学位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且博士毕业不超过3年,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 5周岁(含35周岁,即未到36周岁)。

   3、具备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条件。

   4、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攻博期间,以第一作者在CSSCI、EI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

     (2)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排名前三名),获得国家或省级或部级三等奖以上的科研奖励。

     (3)现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基金。

     (4)世界知名院校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人员。

     (5)符合我院学科规划发展需要者。

  二、博士后的工作期限: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为2年。

     因科研工作需要延期者,应提交延期申请,最长不超过4年,延期期间停发一切经济待遇。

  三、课题研究方向及合作导师

   博士后申请者可以先期与拟合作导师联系,沟通合作开展科研工作的相关事宜。

   四、报名与需提供的材料:

    博士后申请者应先到中国博士后网站注册,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完成网络信息填报后,下载、填写《西安美术学院博士后申请表》(下载链接见本页最下端),并准备下列纸质材料(须制作材料目录),提交给博士后管理科:

    1、《博士后申请表》(中国博士后网下载打印);

    2、《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审核表》(中国博士后网下载打印);

    3、本学科领域两位博士生导师的署名推荐信;

    4、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由学位办公室出具的博士论文答辩决议书;

    5、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如发现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进行科学研究的,则不予申报);

    6、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者本人简历、博士学位论文、业务专长、科研成果(如论文、专著、科研成果鉴定、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提供能反映本人业务能力和水平的其他材料;配偶及子女等基本情况。

     8、进站后的科研工作计划(文字报告),一般不少于3000字。

     9、留学博士申请博士后研究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前已注销户口者提供)。

   五、面试考核:

   初审获得通过后,博士后管理科组织专家小组进行面试,对申请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进行评审考核。

   六、录取:

   根据面试考核结果,博士后管理科将拟招收博士后人员相关资料报陕西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发出进站通知书,正式录用。

   七、博士后待遇:

    博士后进站后的工资、社保、户口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1、博士后的基本工资

     在站博士后享受同级别教学科研人员的基本工资待遇,具体的标准按照学院博士后管理的相关文件及国家人事、科研管理的相关政策执行。

     2、博士后科研经费

    (1)学院按照相关国家政策为在站博士后提供相应的日常科研经费。人事关系转入我院的博士后,如有需要,经专家论证后,学院将提供科研启动经费。

    (2)博士后进站后可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陕西省人事厅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陕西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资金。具体资助额度根据批准的标准执行。

    (3)学院鼓励博士后从事科研课题的研究。在站博士后可以参加学院科研处组织申报的各级课题申请。已经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或“陕西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资助的课题除外。

    (4)主持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博士后确因科研经费不足,且影响到课题研究进度的,可向学院申请特别科研经费资助。经专家论证后,学院将对项目进行相应的资助。

    (5)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一年后进行中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等级与第二年博士后津贴挂钩;考核不合格者,作退站处理。

    (6)优秀博士后出站报告可纳入学院《优博文丛》出版项目,给予资助出版。

   3、博士后配偶及子女待遇

    (1)博士后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站流动,按有关规定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户口手续。

    (2)博士后随站流动的其未成年子女,可凭本院开具的介绍信,在就近的幼儿园、学校等单位办理入托、入学手续,博士后子女入托、入学享受本院正式职工子女待遇。

   4、博士后住房

    博士后工作人员在校期间的住房及其标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统一安排。

  八、博士后工作分配:

    博士后在站工作期满,经考核合格,颁发博士后证书。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九、联系办法:

    通讯地址: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号 西安美术学院研究生处博士后管理科

    邮政编码:710065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8269709

    电子邮箱:xafabsh@163.com

                                                          西安美术学院

                                                          2017年9月5日